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扶持)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全面掌握学科建设进展,确保建设目标高质量完成,根据省教育厅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和《无锡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终期验收和年度报告提交对象
无锡学院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建设名单的学科,具体名单如下:
| 建设层次 |
一级学科名称 |
依托学院 |
| 省重点学科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自动化学院 |
| 网络空间安全 |
物联网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 |
| 校级重点学科 |
大气科学 |
大气与遥感学院 |
|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物联网工程学院 |
| 应用经济学 |
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 |
| 机械工程 |
自动化学院 |
| 校级重点扶持学科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 电气工程 |
自动化学院 |
| 交通运输工程 |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
二、工作要求
(一)提交时间:2026年3月18日(星期三)下班前。
(二)材料填写:省级重点学科须填写《无锡学院“十四五”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终期验收报告》(附件1);校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扶持学科须填写《2025年无锡学院校级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年度建设情况报告书》(附件2)。
(三)提交方式:附件1(省重点学科验收报告)仅需提交电子版;附件2(校级年度报告)须提交纸质签章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880204@cwx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XX学院+学科名称+验收/年度报告”。
联系人:陈纹锋;
联系电话:13182979007;
办公地点:行政楼617;
电子邮箱:880204@cwxu.edu.cn。
学科建设研究生管理处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