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级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6-26 点击数:

各研究生联培相关学院:

为科学统筹配置研究生教育资源,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确保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级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选说明

(一)互选对象及基本原则

1.参加互选的所有导师应通过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学院须公示公开)。

2.参加互选的导师只能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硕士研究生导师所属的学科专业进行招生。对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不允许借挂在其他导师名下招生,如有违规招收,经查实将取消双方三年的导师招生资格。

3.参加互选的研究生为2024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无锡学院联合培养学生(含往年因休学、支教等原因未确定导师的研究生),师生关系在系统内确认后,原则上学制内不再更改。

4.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坚持双方自愿原则。

(二)导师招生限要求

严格执行以下有关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限定的要求:

1.每位导师原则上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数量不超过5名,且在读硕士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5名;

2.2024年度新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直接具备本年度招生资格,从未担任过研究生导师的新晋导师本年度限招硕士研究生1名。

3.具有我校联合培养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一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

(1)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在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评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2)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在科研和学位论文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失察并造成不良影响;

(3)导师常年在校外(包括国内、国外)等情况,难以承担实际指导工作;

(4)导师被学校认定为不适合承担人才培养及教学任务。

(三)“双导师”配备要求

南信大-无锡研究生联培基地由无锡学院导师任第一导师,并配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内导师为第二导师。在第一导师双选完成后,我校导师应协助研究生尽早确定第二导师人选(第二导师不计入该导师研究生招生限额,根据南信大相关政策享有联培研究生的指导工作量)。

二、互选流程

2024年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在系统中进行。时间及流程安排如下:

(一)6月25日-6月30日,各研究生联培牵头学院组织导师需完善系统(系统路径:个人管理-导师基本信息)中的导师个人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开获得本年度硕士招生资格的导师信息。

(二)7月1日-7月13日,各研究生联培牵头学院制定师生互选方案,完成师生互选:

1.学生在系统(系统路径:个人管理-师生互选申请)中选定导师,并提交。因学生在系统中一次只能选择一位导师,学生可提前与导师联系,并在系统提交后及时提醒导师审核,以免出现超过时限导致互选失败的情况。

2.导师在学生提交后应及时在系统(系统路径:导师培养管理-师生互选选择学生)中审核,以免影响学生的二次选择。研究生确定导师后,研究生导师应组织研究生确定培养目标,做好学业规划,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三)7月13日前,各研究生联培牵头学院秘书将纸质版“2024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汇总表”(附件1),送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三、工作要求及联系方式

各研究生联培牵头学院结合学科特点,以及硕士研究生导师分布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学院的导生双选实施方案,并于7月13日前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备案。实施方案包括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会议工作安排、指标分配原则等。

联系地址:行政楼615    联系人:滕兆梅

电话:0510-80560223    邮箱:1738997209@qq.com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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