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2024学年研究生科研助研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07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发放2023-2024学年研究生科研助研费的通知,特将本学年研究生科研助研费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研究生科研助研费发放对象须为我校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申领科研助研费的研究生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课程考核不及格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不得申领。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待其恢复学籍后,分别视不同情况再行发放。延期毕业研究生在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学习期间不再享受。

二、发放标准

硕士研究生科研助研费标准:理工科2000元/生/年,文科1000元/生/年。

三、经费来源及发放方式

研究生“三助”经费由学校专项经费、科研助研费等组成。

1.专项经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费等专项经费由各学院统筹使用,可以用于发放助研费。

2.导师科研经费:研究生导师从科研经费支出的科研助研费须在财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联培研究生信息已导入我校财务系统,导师可以通过校内财务系统输入学号发放助研费)。

3.其他:研究生导师可以用现金等形式将科研助研费自行发放至学生本人,研究生导师需留存学生本人签字的发放记录。

鼓励学院从省优势学科经费或国家及省重点学科经费中适当补助研究生“助研”岗位助学金;鼓励指导教师适当增发科研助研费资助学生。

注:1.本年度会计专业学位硕士联培研究生助研费已由南信大商学院专项经费发放,无须导师再次单独发放。

2.本年度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联培研究生助研费已由南信大环科院专项经费上半年发放500元,导师单独发放1500元即可。因2023级联培研究生上半年还未入学,具体发放额度由导师掌握。

四、发放时限

2023-2024学年度的研究生助研费发放时间在2023年9月至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前(足额发放研究生助研费是导师资格审核的必要条件)。具体发放进度和额度由导师掌握,建议导师结合应发总额按时间进度及时发放。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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