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纹锋 时间:2023-04-20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促进联合培养研究生事业发展,现就2023年度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遴选和专业调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申请基本条件参照《无锡学院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基本条件(试行)》(附件1)。

2.我校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单位,硕士生导师申请需经学校推荐,由南信大学位点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3.硕士生导师申请及学科专业调整,应在我校已有的联培学科专业内进行,其研究方向应与所申请学科的研究方向一致,具体学科专业参考《2023年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无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4.如在产业领域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突出工作业绩和较高业务水平的,可适当放宽学术成果要求。

二、个人申请

1.新申请硕士生导师人员

(1)《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附件3);

(2)相关证明材料:

①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 论文:近五年(本次遴选通知中“近五年”时限具体指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1日,下同)公开发表的代表作首页复印件及收录检索证明,或经学校(或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确认的个人论文信息;

③ 教材或专著:封面及目录复印件;

④ 科研项目:近五年主持完成或正在主持的科研项目材料,其中,纵向项目须附批准文件,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单位,项目获批经费等内容页;横向项目须附项目合同,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单位、项目获批经费等内容页,以及实际到账证明;

⑤ 科研教学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 职业任职资格证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人可提供对应的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2.已在其他单位取得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

提供原单位聘书、遴选文件等相关有效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实填写相应的申请简况表,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确认导师资格。

3.申请学科专业调整的我校硕士生导师

已取得南信大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如需转入新的学科专业担任指导工作,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调整学科专业审批表》(附件4),报学校审批。

三、学院报送

1.《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调整情况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2.《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相关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

3.《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调整学科专业审批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四、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即日起,个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2.学院初审报送。学院对教师材料进行初审,简况表中科研部门审核意见建议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科技处办理,于4月28日前汇总相关材料后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3.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复核。5月4日前,研究生院对申请硕士生导师材料进行复核并确定推荐名单;

5.南信大审批并公示。6月中下旬,经南信大学位点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确定最终名单并对新遴选硕士生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告。

联系人:陈老师,滕老师 地址:行政楼615室

电话:80560221 邮箱:1738997209@qq.com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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