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助管选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05 点击数: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加强立德树人和实践育人体系建设,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研发[2021]19号),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助管选聘工作。经用人单位申请,人事处、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现计划设研究生助管岗位12个,拟聘研究生23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原则

1.研究生助管须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学位课课程考核不及格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不得应聘助管岗位。

3.助管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获聘一个岗位。

二、选聘工作安排

1.发布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2.岗位申请(116日—119日):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将申请表交至科创楼605室。

3.选拔聘任(119日—1112日):研究生院对应聘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填报志愿将应聘者分配给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择优选拔。

三、岗位职责与聘用要求

1.助管是指研究生承担学校有关党政管理部门、教学教辅单位的辅助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由设岗单位确定。

2.学生应聘成为研究生助管后,应至少完成一学期工作。

3.研究生担任助管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其助管工作:

1)学位课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3)不能胜任岗位要求者;

4)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助管岗位职责者。

4.研究生助管工作的终止,由设岗单位提出意见,报研究生院核准、备案。自核准之日起,停发助管岗位助学金。

四、经费标准

助管岗位助学金资助标准为:600//月。实际补助金额,按实际工作量调整。

联系电话:0510-80560220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表》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无锡研究生院

2021115


无锡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2009636号-1 地址:无锡市锡山大道333号   邮编:21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