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学科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6-03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促进联合培养研究生事业发展,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度硕士生导师遴选及学科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2026年度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遴选及学科专业调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条件及遴选流程,遵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生导师遴选办法(试行)》(校发〔2026〕59号,附件1)执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遴选标准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遴选办法指导性意见自行制定,各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遴选业务要求参照附件2《2026各学科专业专硕导师遴选办法》。

2. 我校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单位,硕士生导师申请需经学校推荐,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位点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3. 硕士生导师申请及学科专业调整,原则上应在我校已有的联培专业学位领域内进行,其研究方向应与所申请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一致,具体学科专业请参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无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招生专业目录》(附件3)。

4.我校教师实际作为校外人员身份获得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者须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外硕士生导师申请人员简况表》(附件4),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我校相关研究生联合培养所在二级学院,各联培专业对应培养学院信息和联系人见附件3,学院汇总审核后提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5.新调入我校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须填写相应的申请简况表,并提供原单位颁发的导师聘书及发文等证明材料,提交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经学校推荐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确认导师资格。

6.已取得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如需转入新的学科担任指导工作,应由其本人提出申请,院内学科专业调整,申请人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线上填写申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跨学院学科专业调整,申请人需填写《研究生导师跨学院调整学科专业审批表》(见附件5),经学校汇总后,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原所在学科和拟调入学科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备案后,方可转入新的学科专业指导研究生。

二、遴选程序

1. 个人申请。申请人向相关研究生联合培养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外硕士生导师申请人员简况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 学院审核。相关二级学院收齐申请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业务要求的申请者材料汇总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3. 学校推荐。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对申请硕士生导师材料进行复核并确定推荐名单推荐报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相关单位;

4. 报送审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各学位点所在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全面评议,并结合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确定通过名单。最终批准结果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为准。

三、报送材料

1.新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报送以下材料至研究生联合培养相关学院: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外硕士生导师申请人员简况表》(附件4),纸质+电子版,一式一份。

(2)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电子版,一式一份:

a.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b.科研项目:近五年主持在研或已结题项目材料。纵向项目附立项文件(含项目名称、负责人、依托单位、经费等关键页);横向项目附项目合同及经费到账证明(含项目名称、负责人、依托单位、经费等关键页);

c.学术论文:近五年公开发表的代表作首页复印件,或经学校科研部门审核确认的论文证明材料;

d.对应专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e.在外单位兼任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须提供原单位导师聘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聘任文件。

(3)《2026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及专业调整情况汇总表》(附件6),纸质+电子版,一式一份。

2.申请调整学科专业

(1)院内学科专业调整,线上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跨学院学科专业调整,提交《研究生导师跨学院调整学科专业审批表》(附件5),纸质+电子版,一式一份。

四、学院报送材料

1.《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调整情况汇总表》(附件6),需报送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经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外硕士生导师申请人员简况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3.《研究生导师跨学院调整学科专业审批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五、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6月9日前,个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向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2)学院初审报送。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对申报教师材料进行初审,对简况表中科研工作情况审核,负责审核材料的老师需签字,学院审核后需在简况表上签字盖章,于6月11日前汇总相关材料后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3)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复核。6月18日前,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对申请硕士生导师材料进行复核并确定推荐名单;

(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审批并公示。8月下旬,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审批,确定最终名单并对新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告。

注意事项:

2026年硕士生导师遴选申请中对业绩成果等要求的“近五年”时限,指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不接受此时间段之外的材料。

联系人:陈老师 滕老师 地址:行政楼617室

电话:0510-80560221 邮箱:880204@cwxu.edu.cn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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