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促进联合培养研究生事业发展,现就2024年度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遴选和专业调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申请基本条件参照《无锡学院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基本条件(试行)》(附件1)。
2.我校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单位,硕士生导师申请需经学校推荐,由南信大学位点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3.硕士生导师申请及学科专业调整,应在我校已有的联培学科专业内进行,其研究方向应与所申请学科的研究方向一致,具体学科专业请参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无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4.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向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提交《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附件3),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各联培专业对应培养学院信息见附件2。
5.新调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须填写相应的申请简况表,并提供原单位颁发的导师聘书及发文等证明材料,提交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经学校推荐和南信大审查通过后,方可确认导师资格。
6.已取得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如需转入新的学科担任指导工作,应由其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调整学科专业审批表》(见附件4),由南信大原所在学科和拟调入学科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南信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备案后,方可转入新的学科专业指导研究生。
7.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在产业领域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突出工作业绩和较高业务水平的,可适当放宽学术成果要求。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收齐申请材料后,对硕士生导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汇总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3.学校推荐。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对硕士生导师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确定推荐名单报送南信大;
4.报送审批。南信大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全面评议,并结合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确定通过名单。最终批准结果以南信大学位评定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为准。
三、报送材料
1.新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报送材料
(1)《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一式一份。
(2)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①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 论文:近五年公开发表的代表作首页复印件,或经学校(或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确认的个人论文信息;
③ 科研项目:近五年主持完成或正在主持的科研项目材料,其中,纵向项目须附批准文件,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单位,项目获批经费等内容页;横向项目须附项目合同,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单位,项目获批经费等内容页,以及实际到账证明);
注:2024年导师遴选申请要求的时限“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起。
④ 职业任职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学位(领域)对应的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2.申请调整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报送材料
《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调整学科专业审批表》,一式一份。
四、学院报送材料
1.《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调整情况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2.《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相关证明材料仅需电子版;
3.《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调整学科专业审批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五、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即日起,个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向相关培养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2.学院初审报送。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对申报教师材料进行初审,简况表中科研部门审核意见建议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科技处办理,于5月24日前汇总相关材料后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3.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复核。5月28日前,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对申请硕士生导师材料进行复核并确定推荐名单;
4.南信大审批并公示。6月中下旬,经南信大审批,确定最终名单并对新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告。
联系人:滕老师 地址:行政楼615室
电话:5010-80560221 邮箱:1738997209@qq.com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4年5月20日